哈尔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
服 务 指 南
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
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审批
一、办理主体
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
二、办理依据
1.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》;
2.《国务院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》。
三、办理条件
1.已取得城乡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;
2.列入年度挖道计划;
3.已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计划文件;
4.已通过了各管线、杆线建设工程部门和其它障碍物主管部门会签认可;
5.施工作业图纸和具体施工方案已经法定部门审查合格;
6.文明施工方案;
7.涉及新开或者封闭进出口需挖掘城市道路的,只需征得规划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同意。
四、申报材料
1.挖掘城市道路申请;
2.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计划文件;
3.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;
4.各地下管线设施管护责任单位和其他障碍物主管单位的会签文件;
5.施工作业图纸和具体施工方案;
6.文明施工方案;
7.因新开或者封闭进出口挖掘城市道路的,需提报规划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的意见。
五、收费标准
黑龙江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
单位:元/m2
序号 |
道路类型 |
结构层(公分) |
收费标准 |
1 |
高标准沥青路面 |
75 |
327.12 |
2 |
次高标准沥青路面 |
50 |
243.68 |
3 |
高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 |
80 |
218.16 |
4 |
次高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 |
50 |
197.00 |
5 |
人行道沥青路面 |
50 |
162.34 |
6 |
人行道步道水泥方砖 |
30 |
79.49 |
7 |
人行道步道加重水泥方砖 |
50 |
99.50 |
8 |
人行道步道彩色方砖 |
30 |
85.66 |
9 |
人行道步道彩色加重方砖 |
50 |
120.78 |
10 |
沙石路面 |
|
80.00 |
11 |
土路 |
|
30.00 |
六、收费依据
《哈尔滨城市道路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八条
七、办理时限
3个工作日
八、定期检验
无
九、办理流程
窗口受理---现场踏查----内部审批---窗口缴费---窗口核发
十、咨询电话
总机:87153333
转 1356
十一、办理地点
办公地址: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
窗口位置:三层B区市城管局窗口
十二、附件下载
http://mab.harbin.gov.cn/inflistview.jsp?id=3030
主办单位: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(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) 网站地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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